關於新生兒保單的規劃與投保的時間點,這是一個很老舊的
討論,在網路上有分成兩派,先自費檢查和先投保兩派都
有人支持,最近有客戶詢問到讓她困惑的這個問題,因此
以下提供新生兒篩檢與投保的注意事項與觀念分析,希望
能夠幫助各位家長在照顧新生兒的辛苦過程對於投保時間點
不再感到困擾。
關於新生兒的投保規則,多數保險公司要求 寶寶健康出院,
出生週數滿 37 周且體重2500克以上,而少數保險公司可以
接受未滿37周且體重 2500克以上,建議確定新生兒投保內容
後,確認該保險公司的新生兒投保規則。
上面截圖的文章來源:
http://dr-eating.blogspot.com/2021/10/blog-post.html
該名作著自稱為醫生的保險觀念大部分都是正確的,但畢竟
她是站在醫生立場,上述確實會讓許多新生兒的爸媽感覺到
恐慌,這樣的言論大可不必,保險與醫學是兩個不同專業領域
,或許我們更應該站在中立的立場去看待新生兒自費篩檢與
保險的問題。
在網路上已經形成兩派,到底要先自費檢查?還是先投保?
政府規定的21項新生兒代謝檢查請點閱下方連結:
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有哪些?<--請點我
關鍵: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( 五合一溶小體儲積症、黏多醣症、生物素酵素缺乏症、腎上腺腦白質失養症,以及嚴重複合型免疫缺乏症等 )
新生兒自費檢查如果已完成,投保後這五項自費檢查有異常,
則保險不會理賠,因為不在保障範圍;若尚未投保,這五項
自費檢查有異常則無法投保。
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不在金管會新生兒篩檢免等待期的範圍
中,如果投保前除了做政府規定21項新生兒代謝檢查也同時
做新生兒自費五項檢查,於投保後得知自費篩檢五項檢查中
有異常,則保險公司不會理賠,因為保險公司是依據檢查日
並非家屬得知報告結果日期。
如果想要在出生後48小時內先完成投保,再做新生兒篩檢和
自費相關檢查,實務上不可能,因為保險公司投保規則規定,
新生兒必須健康出院才能投保。
正確投保觀念與時間序列
如果有打算幫新生兒投保保險可以參考上面投保時間點,
最重要的是取好名字報好戶口確認規劃內容,在媽媽和
寶寶出院至檢查報告出來前這段期間簽名投保,投保之後
的第31天,預約自費檢查項目超音波或是醫生建議的
自費篩檢項目,這個方式是目前最多人採用方式,之後
在核保過程中檢查報告出來也不用擔心新生兒的保障,
但如果家長還是很擔心新生兒的健康狀況那就按照醫生
的建議把所有檢查做好做滿,避免因為投保新生兒保險
而焦慮不安,然而必須要自己承擔自費篩檢如果有異常
後續的治療費用無法轉嫁給保險公司,人生的每個決定
都要負責任的為自己承擔風險。
台灣對於新生兒是非常友善的,對於健保規定的遺傳性疾病之新生兒先天性
代謝異常篩檢在保險的示範條款中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如上圖所示,也可以
參閱金管會的公文,而自費篩檢是沒有包含在裡面的。
來函照登
結論:
辛苦的媽媽在懷孕過程中已經承擔很多風險,我們人生當中
的每個選擇都有機會成本與風險,不論家長的決定是什麼,
我們都應該表達尊重與支持,因為每個決定都是不容易的,
而如果有打算幫寶寶規劃保險,那可以跟您的服務人員仔細
研究與詢問,而如果沒有迫切幫寶寶規劃保險那就依照
醫生建議進行篩檢,也千萬不要因為要投保保險而延後國家
規定健保局必定要做的新生兒篩檢,不管是任何的篩檢或
規劃保險都是爸媽疼愛寶寶的表現,如果能夠理解新生兒
的投保與篩檢的順序與觀念,那不僅對我們有極大的幫助
同時也會比較安心。
根據 [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]
如果跟保險觀念與想法有關的問題可以一起討論研究
電話:0919-908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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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il: niniwu3644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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